
近日,贡觉县人民检察院与县人民法院依托检法协作机制,向一起交通肇事致人死亡刑事案件被害人家属发放联合司法救助金12万元。这是昌都市检法两院首次以跨机关联合形式开展司法救助,标志着全市司法救助协作机制从“各自为战”迈向“协同联动”。
救助申请人吕某某系该案被害人赵某某的妻子。一场突如其来的交通事故,让这个家庭失去了主要劳动力,收入来源彻底中断。家中老人需要赡养,年幼子女亟待抚养,生活一度陷入困境。而肇事方赔偿能力有限,被害人家属难以通过民事赔偿渠道获得有效救济,生活举步维艰。
案件审查起诉阶段,办案检察官落实救助线索常态化筛查机制,主动深入被害人家中实地走访,全面核实家庭成员、收入及债务等情况,严格对照国家标准开展初审,精准判定其符合司法救助条件,随即启动联合救助程序。
在联合救助过程中,县检法两院建立同步核查、联合会商工作模式,共享案件事实及困难核实材料,统一评估尺度,共同研判救助必要性与金额,将办理周期压缩近三分之一,有效破解了过去检察、审判机关在司法救助中存在的线索不通、标准不一、核查重复、衔接不畅等问题,避免了救助空档与救助滞后现象。
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程小棋表示:“联合司法救助机制有效整合了检法办案资源,补齐了单一机关救助短板,真正实现救助提速、服务提质、暖心提效,切实把司法温情送到困难群众最需要的地方。”
在落实物质救助的同时,办案人员坚持“如我在诉”理念,同步开展释法说理,细致讲解案件办理流程与法律权利义务,积极疏导家属情绪,引导其依法表达诉求。物质救助与人文关怀并举,最终促成案结事了人和。
“此次联合救助案例,有效验证了检法跨机关联动救助模式的可行性与实效性,为全市常态化开展联合司法救助积累了基层经验。”县人民法院院长尼玛次仁介绍。
下一步,贡觉县检法两院将以此次联合救助为契机,进一步健全救助线索双向移送、信息共享、联合核查等长效制度,重点聚焦交通肇事、故意伤害等侵害人身权利刑事案件的困难被害人及家属,探索联合救助常态化模式。同时,积极推动司法救助与民政救助、乡村振兴帮扶等社会救助体系有效衔接,构建“司法救助+社会帮扶”多元救助格局,以依法能动履职服务全县稳定发展大局。(记者:董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