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6月30日,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精神在西藏的生动“实践”系列主题第四场发布会在西藏举行。
近年来,随着数字经济快速发展,平台经济、共享经济等新业态新模式在西藏蓬勃兴起,网约车司机、外卖配送员、快递员、互联网营销师等新就业群体规模持续扩大,已成为稳就业、惠民生、促发展的重要力量,为城市运转、群众生活、经济发展作出了不可替代的贡献。
为切实回应新就业群体的急难愁盼,西藏自治区人社厅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紧扣新业态用工特点,统筹推进行业规范发展与劳动者权益保障,联合市场监管、交通运输、工会等多部门打出政策制定、监管执法、服务优化、纠纷化解系列“组合拳”,着力破解新就业群体长期面临的便捷服务查询难、权益保障覆盖难、诉求表达维权难等突出问题,全区新就业群体劳动保障权益工作目前已取得阶段性成效。
作为本次权益保障升级的核心举措,西藏将于7月1日起正式开展新就业群体职业伤害保障试点工作,滴滴出行、美团外卖等25家平台企业及其从业人员均可纳入保障范围。据自治区人社部门相关负责人介绍,本次试点的职业伤害保障体系立足工伤保险大框架搭建,资金并入工伤保险基金并单独设立收支科目,实行按单计费、月度缴费模式,所有参保费用全部由平台企业承担,从业人员个人无需缴纳任何费用。保障待遇全面对标工伤保险标准,涵盖医疗、伤残、死亡三类核心待遇,同时覆盖医疗康复、辅助器具配置、生活护理等相关配套保障,全方位分散平台企业运营风险,切实保障新就业群体职业伤害后的医疗救治与生活权益。
在具体待遇享受方面,新就业群体发生职业伤害后,可按规定报销住院医疗费用;经劳动能力鉴定为一至十级伤残的,可申领对应标准的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五至六级伤残人员可额外享受伤残津贴,一至四级伤残人员可按月领取长期伤残津贴;经鉴定确认需要生活护理的,还可根据生活不能自理程度享受对应标准的生活护理费。若不幸因职业伤害身故,其近亲属可按规定领取一次性职业伤害死亡补助金、丧葬补助金,有供养亲属的还可申领相应的供养亲属抚恤金。除此之外,经鉴定确认的受伤害从业者,可免费配置假肢、矫形器、轮椅等辅助器具,符合条件的人员还可在定点康复机构享受免费职业伤害康复服务,相关费用全部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为进一步畅通维权渠道,自治区人社部门梳理形成了“五步走”清晰维权路径:第一步先固定证据,从业者妥善留存用工接单记录、收入证明等核心材料,筑牢维权基础;第二步优先与平台、用工单位协商和解,以最快速度达成合理赔付;协商无果的第三步可通过12333人社服务热线、12345政务服务热线,或直接向劳动保障监察部门、市场监管部门投诉举报,由职能部门督办平台及站点处理;第四步可向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乡镇(街道)调解组织申请第三方调解;对调解仍无法达成一致的,第五步可向管辖地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结果不服或不属于劳动争议范畴的,可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除了核心维权通道,西藏还配套了多项辅助维权渠道:新就业群体可向当地工会申请法律援助,也可拨打12348公共法律服务热线获得专业律师协助维权;若遭遇交通事故类职业伤害,还可同步走交通事故理赔通道,多重保障自身合法权益。
在做好权益保障的基础上,西藏还同步推进社保卡居民服务“一卡通”便民场景全覆盖,持续优化新就业群体线上线下用卡办事便捷度。自治区人社厅联合各合作银行,针对新就业群体在交通出行、餐饮、生活缴费、加油、充换电等日常场景,陆续推出“新就业群体专题社保卡惠民服务活动”,主动对接外卖骑手、网约车司机常去的用餐、理发等商户,在商户自主让利提供专属优惠套餐的基础上,叠加社保卡专属满减补贴,实现“折上折”的惠民效果,让全区新就业群体在筑牢权益保障网的同时,也能实实在在享受到日常生产生活的便利与实惠。

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党组成员、副厅长 王永生

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劳动关系处处长 边巴罗布

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工伤失业保险处处长 斯嘎

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调解仲裁管理处二级调研员 王成刚

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信息中心副主任 戴尔

自治区党委宣传部新闻处二级调研员 罗松卓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