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4月30日,《赓续农耕文明——西藏农业文化遗产名录》新书发布记者见面会举行。
我国农耕文明历史悠久、底蕴深厚。西藏依托独特的高原地理环境与民族文化,孕育出全球海拔最高、特色鲜明的农业体系,融合高原农耕、草原游牧等多元形态,形成独一无二的农业文化遗产系统,且至今仍活态传承、持续沿用。然而,西藏农业文化遗产缺乏系统性梳理与完整档案记录。长期深耕该领域的研究学者,仅依靠个人力量搜集、整理相关资源,难度极大。在此背景下,西藏自治区农业农村厅编纂出版《赓续农耕文明——西藏农业文化遗产名录》,有效填补了行业空白。该书既是西藏农业文化遗产的全面家底清单,也为遗产保护与可持续发展提供行动指引,具备重要的农业科研与文化传承价值。
自治区农业农村厅党组成员、副厅长蒲正学介绍说,《赓续农耕文明——西藏农业文化遗产名录》是首部系统记载西藏农业文化遗产的名录典籍,收录青稞种植、牦牛养殖、游牧文化等多元类型,共计28项遗产。在遗产甄选方面,严格依据农业农村部《重要农业文化遗产管理办法》开展,核心标准如下:
一是具有传承优秀农耕文化的重要价值。农业文化遗产的传承历史在100年以上,在农业物种起源、重大的技术和制度创新以及传播中有着重要意义。
二是具有延续至今的优秀农耕文化。且至今仍具有较强的生产功能,对当地农牧业生产、农牧民增收和社会发展等起着重要作用,至今仍在生产实践中应用,是一种延续历史的活态文化。
三是具有以农业为基础的乡土文化传统和农业生态景观,蕴含丰富的思想观念、人文精神和道德规范,体现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的传统智慧,文化传承价值较高。
四是具有特色鲜明的传统农牧业产业和知识技术体系。农业文化遗产的农业产业特色鲜明,蕴含资源利用、水土保持、生物多样性保护、气候调节与适应、病虫草害防治、养分循环等方面的传统农业知识和技术,具有较高的科学价值和实践意义。
还有一个重要的标准是:在符合农业农村部甄选标准的前提下,体现高原代表性,突出西藏特色,涵盖了西藏区域内的种植、畜牧、农业景观、生产技术等不同类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