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4月28日,西藏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召开”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精神在西藏的生动实践”系列主题发布会——西藏法院知识产权审判工作成效。
会上,西藏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一级高级法官索娜吉介绍了5年来西藏法院知识产权审判工作报告及2025年全区法院知识产权典型案例,区高法院民三庭庭长郑丽答记者问。2021年至2025年,全区三级法院共受理涉知识产权民事、刑事案件1595件,同比上个五年增长了1099.25%,受案量接近翻了11倍,全区法院受理知识产权案件数呈现稳步增长的态势。
从案件类型上,著作权侵权纠纷、商标权侵权纠纷仍占据知识产权民事案件主导地位,分别占到了58.39%和31.41%。刑事案件中,全区法院共受理16件,其中13件为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3件为假冒注册商标罪,犯罪类型多为末端销售侵权。
在审判质效上,已审结的1545件民事案件中,实现了调撤案件1150件,占总结案率的74.43%。同时,知识产权案件整体发改率为16.95%,审结二审知识产权民事案件118件,发回、改判20件,生效裁判被再审率为0%。不仅如此,全区法院民事一审平均审理周期为61.07天,民事二审42.63天,民事再审审查43.81天,刑事一审69.37天。
针对知识产权案件“举证难、周期长、赔偿低、成本高”的突出问题,全区法院结合西藏审判工作实际,推出了一系列探索性的举措。
面对“举证难”,法院依法减轻权利人的举证负担,积极提升文书提供命令和举证妨碍制度的适用力度,不让弱势群体因“证据缺失”而吃亏。同时,积极鼓励当事人使用“时间戳”等便捷取证的新措施,减轻权利人证据收集负担。
面对“赔偿低”和“成本高”问题,确保用准酌定赔偿,用足法定赔偿、用好惩罚性赔偿。因地制宜支持权利人合理维权费用。明确传递在西藏,侵犯知识产权绝不是“低成本、高回报”的买卖,只要侵权就是“亏本买卖”的信号。
面对“周期长”问题,一方面与行政机关形成解纷合力,鼓励当事人在进入司法程序前,通过意思自治方式,将纠纷“就地化解”“源头化解”,缓解诉讼“周期长”的突出问题。此外,那曲中院与那曲市公安局、市场监管局、林业和草原局、税务局合作,共同发布《那曲冬虫夏草地理标志产品司法保护令》,保护那曲市已成功注册的包括“那曲虫草”“那曲冬虫夏草”“巴青冬虫夏草”等地理标志证明商标,为那曲虫草资源的保护利用及永续发展筑起知识产权法治屏障,从源头上“治未病”。另外,对已经进入诉讼程序的案件,全力提升审判效率,民事一审平均审理周期为61.07天,民事二审42.63天,上述审理周期均不足法定审限一半。

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一级高级法官 索娜吉

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三庭庭长 郑丽

自治区党委宣传部新闻处四级调研员 徐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