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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藏金融监管局出台两项制度 开展两项行动全力推进小微企业融资协调工作机制落实落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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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期,为全面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以及金融监督管理总局、自治区关于支持小微企业发展的决策部署,用好用足小微企业融资协调机制等普惠金融领域增量政策,推动“千企万户大走访”行动走深落实,有序推进小微企业融资对接相关工作,西藏金融监管局出台小微企业融资对接主办行制度和小微企业金融服务专员制度,在全辖开展小微企业首贷和信用贷款两提升行动,推动全辖银行机构及时、精准开展对接,实现信贷资金直达基层、快速便捷,打通金融惠企利民的“最后一公里”。

出台两项制度

西藏金融监管局推出主办行制度和金融服务专员制度。主办行制度是在充分尊重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农民合作社和家庭农场等市场主体自身意愿情况下,合理配置基层金融资源,避免重复走访以及“多对一”的情况,高效解决企业融资问题。金融服务专员制度,通过对小微企业开展精细化服务,实施常态化对接,更好发挥银行机构金融专业服务优势以及融资服务、政策宣传、发展参谋等作用,实实在在帮助市场主体排忧解难。

开展两项行动

西藏金融监管局在全辖开展小微企业首贷户和信用贷两项提升行动。开展首贷户提升行动,是缓解企业融资难问题,拓宽普惠信贷覆盖面,推动信贷资金直达基层的有力举措。推动银行机构积极拓展首贷户,加强产品服务创新能力,增强普惠金融服务西藏经济发展效能。信用贷提升行动,要求银行进一步加强对小微企业信用信息的挖掘运用,针对小微企业轻资产特点,积极落地存货、应收账款、知识产权等动产和权利质押融资业务,着重提高信用贷款发放效率,降低对不动产等传统抵押物的过度依赖。

10月15日全国小微企业融资协调工作机制部署动员会召开以来,西藏辖内金融机构以积极的工作热情、较高的工作效率在全区范围内开展小微企业融资对接有关工作。截至12月4日,全辖银行机构已为4486户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农民合作社和家庭农场发放贷款39.78亿元,其中首贷户120户,首贷金额3.87亿元,无还本续贷户978户,续贷金额4.84亿元,发放贷款中信用贷款占比62.89%,发放贷款年化利率1.42%,利率远低于全国平均水平。

下一步,西藏金融监管局将围绕总局工作要求和自治区九大产业发展发力,以两项制度和两项提升行动为主要抓手,指导全辖银行机构加大信贷产品和服务创新力度,根据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多样性需求,开发符合本地产业发展实际的信贷产品和服务,助力做好地方特色产业,推动全区经济高质量发展。


【责任编辑:曹川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