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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南市民族工作成果显著 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首次达到全国平均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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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发布会现场

12月11日,山南市委、山南市人民政府就山南市民族工作发展成就召开新闻发布会。山南市委常委、统战部部长,市政协党组副书记丹增,山南市委统战部副部长、市佛协秘书长巴桑次仁出席发布会。

旦增部长表示,自治区第十次党代会以来,自治区党委高度重视民族工作,将“着力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区、努力做到民族团结进步走在全国前列”作为首要任务,持续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推动全区民族团结进步事业不断取得新进步新成效。

山南市委常委、统战部部长,市政协党组副书记丹增

山南市生活着藏、汉、回、门巴、珞巴族等29个民族35.4万各族群众,少数民族占总人口的92%以上。目前,山南市成功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市,并荣获多个全国民族团结进步表彰模范集体和个人称号。

近年来,山南市不断加强党对民族工作的全面领导,成立了着力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区工作领导小组,并建立了市县两级民族工作协同机制。通过制定并推进《关于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和战略性任务全面推进新时代山南民族工作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方案》,山南市明确了各级财政每年用于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教育、表彰奖励和为民办实事的资金安排,切实把党的领导贯穿民族工作各领域全过程。

在构筑中华民族共有精神家园方面,山南市大力实施“五个认同”增进工程,创作了一批反映民族团结进步主题的精品力作,并通过举办各类文化活动,将爱我中华的种子深深埋入每个孩子的心灵深处。同时,山南市还大力实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普及工程,覆盖群众20余万人次,实现了全市村(社区)党组织书记、村(居)委会主任使用国家通用语言全面达标,义务教育阶段双语教学和“三科”统编教材全覆盖。

山南市委统战部副部长、市佛协秘书长巴桑次仁

为了促进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山南市积极构建嵌入式生活环境,打造了多个各民族互帮互助、共同发展的示范社区和商业中心。为进一步推动经济、文化、人员双向交流,山南市先后赴香港、广州举办“盛世边疆·爱在山南”旅游营销暨招商引资推介会,并大力发展乡村旅游,既促进群众增收,又增进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

西藏自治区党委宣传部对外传播处副处长旺青罗布

在推动各民族共同走向现代化方面,山南市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坚持“三个赋予一个有利于”,加快推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不断提高各族人民生活品质。2023年,山南城乡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分别达到48126元和21691元,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首次达到全国平均水平。

在依法治理民族事务方面,丹增部长表示,山南市全面贯彻落实中央《关于依法治理民族事务促进民族团结的意见》,确保民族事务治理始终在法治轨道上运行。通过坚持民族区域自治制度,提高依法治理民族事务的能力和水平,广泛开展普法教育等措施夯实全国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区创建的法治基础,促进各民族和睦相处、社会和谐稳定。


【责任编辑:曹川川】